高雄醫學大學腎臟照護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
- 97.05.20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腎臟照護學系系友會籌備會暨幹部會議 修正通過
- 97.05.25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腎臟照護學系系友會會員大會 修正通過實施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:高雄醫學大學腎臟照護學系系友會以掌握系友動態、聯絡情感,並推動相關學術及康樂活動為宗旨,訂定本組織章程。
第二條:本會會址設於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腎臟照護學系。
第二章 會員
第四條:本會會員以母校腎臟照護學系畢業校友組成之。
第五條:本系歷屆畢(結)業同學,均為本會會員,且須每年繳交叁百元會費,但捐助本會基金新台幣叁千元以上者為永久會員,得免繳常年會費。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與決議案及繳納各種會費之義務。
第六條:非本系畢業之社會賢達及校董或現(曾)任教職員,均為榮譽會員但免繳會費。
第七條: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利機構,每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為原則(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)。
第八條:會員大會或臨時大會因故不克舉行時,得改用通訊方式辦理議案或選舉事項。
第三章 組織
第九條:本會設會長一人,對外代表本會處理全盤會務;設副會長一人,其職責為襄助會務之推展,必要時代理會長之職務;會長與副會長皆由會員推荐經會員大會同意後產生,會長及副會長任期均為兩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
第十條:本會設左列人員,由會長聘任之:
- (一)總幹事一人及副總幹事若干人,襄助會長辦理全盤會務,副總幹事職責分設為以下各組。
- (二)總務組: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,掌理本會全年度預算、財務收支及管理。
- (三)學術組: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,掌理學術研究發展,出版會刊、雜誌等事宜。
- (四)文宣組: 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,掌理會員之會籍、文書、議事、法令規章之處理、新聞發佈(宣傳)等事項。
- (五)活動組: 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,協助辦理本會各項活動之進行。
- (六)公共關係組: 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,掌理會員各種動態,促進公共關係及為會員服務等事項。
第十一條:本會設幹部會議,由會長、副會長、總幹事及副總幹事等組成。
第十二條:本會幹部會議之職責如下:
- 一、經費之募集、管理及應用。
- 二、業務計畫之制定及推行。
- 三、審核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。
- 四、建議會長改選(聘)之名單。
- 五、其他重要事項之決議。
第十三條:本會運作及活動經費自籌,並得接受本系系友、其他個人、法人及機關團體之贊助。
第十四條:本會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。
第十五條:本會組織章程經本會會員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